小花在民雄

我要用我大大的眼睛,會說話的手,觀察並記錄我生活中的每一個感動。

2005-11-23

final paper

星期一麥老師要我們交出paper的摘要,為了寫兩三百字的摘要,我第一次在學校渡過週末,沒有回家。在圖書館窩了兩天,看了一些文獻,星期天晚上整夜沒睡,終於決定題目,寫完摘要。

我一直很擔心我的題目沒有發展性,直到星期天晚上讀書會,每個人大致說明自己的題目後,Grant對我說,「好有趣唷,你的東西好有趣。」我才稍微放心一點。

星期一課堂上老師聽完大家的簡短的說明之後,分別給予一些回應,我心想,老師沒有反對就好。不過我還是有些不安心,因為我還沒得到戴老師的同意。

今天下午值班的時候,戴老師把我抓去問了一些手語的問題,我利用這個機會跟老師談了一下paper的題目,聽到老師說"interesting",終於放心了。

現在比較令我頭痛的問題是受試者的問題。我要上哪去找聾人?

2 個意見:

  • 11/23/2005 8:21 上午 , Anonymous 匿名 提到...

    第一次星期六日留在中正..你真的太好命了..居然每星期都回家..太誇張了..

     
  • 11/24/2005 10:21 上午 , Anonymous 匿名 提到...

    To phr,
    書要念,家要回,男朋友當然也不能丟一邊啊!

    總覺得小花對自己沒什麼信心,都必須靠別人的肯定..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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